事业编61人,辅导员教师教辅等,山东

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

一、招聘单位简介

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,设临沂、济南两个校区。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余人,专任教师人,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人。学校设临床医学系、护理系、口腔医学系、医学检验系、药学系、健康与康复系、医学影像系等10个教学系部,开设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、康复医学、护理学、助产、涉外护理、医学检验技术、药学等22个专业。

二、招聘岗位和人数

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鲁人社发〔〕18号)要求,结合工作需要,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8人(中级岗位14人,初级岗位44人),管理岗位工作人员3人。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》(附件1)。

三、招聘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;

3.身体健康;

4.应聘初级及管理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(年5月10日以后出生),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(年5月10日以后出生);

5.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。

(二)岗位条件

详见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》(附件1)。

(三)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、现役军人,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。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(人社部规〔〕1号)规定情形的岗位。

(四)资格审查

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,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。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,除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,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基本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。基本证明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主要包括:

1.全日制普通高校届毕业生应聘的,提交身份证、毕业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、毕业证、学位证或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正常毕业证明。届毕业生应在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、学位证书,不能按期取得相关学历、学位证书的,取消应聘资格。

2.其他人员应聘的,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、身份证。

3.在职人员应聘的,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、身份证,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,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,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。

4.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、留学回国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,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,并应于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。

四、招聘程序

(一)发布招聘信息

通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(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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